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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14大环保事件盘点

发表时间: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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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环保督察常态化、全面推行湖长制、实行“一证式”排污……在这个刚刚过去的1月份,多项政策持续加码,给2018年的生态环保工作立下良好的开端。


环保税开征

 


1月1日,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环保费改税正式完成,同时意味着运行了38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 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水污染防治新规实施

 


1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水环境治理的根本大法,新规由原来的92条增加到103条,许多工作内容都是前所未有的。

 

新规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的四大原则,作出了55处重大修改,涉及河长制、饮用水保护、环保监测等内容。

湖长制全面启动实施

 


1月4日,在“河长制”推出一年后,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长制。

 

根据要求,各省市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国各地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

 


1月5日至1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开设了“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专栏,旨在广泛汇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塑料垃圾污染。

5部委要求做好垃圾发电规划选址工作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联合对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应当高度重视,提早规 划、合理布局、明确厂址,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通知》首先明确,要科学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具体来讲,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 局)会同相关部门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下称“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专项规划须列明2020年前计划开工建设的具体项目,逐项明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四至边界)、建成时间、处理能力等;同时,还应提出 2030年前拟建垃圾焚烧厂目标名单,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到具体市县)等内容,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

2017年度环境领域国家科学技术奖名单出炉

 


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2017年度环境领域全部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共有13项,包括3项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7项国家科技进步奖,涉及水污染控制、废气处理、土壤修复、固废处理、清洁生产等多个分领域。

3月底前46城要实施垃圾分类

 


 

1月8日,住建部发布消息称,3月底前,北京、天津、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住建部表示,要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4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庄国泰出任环保部副部长

 


1月10日,据人社部网站消息,庄国泰正式出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2+26”城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1月16日,环保部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城市)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规定,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而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1月17日,环保部印发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第一个部门规章正式出台。该办法规定,排污证主要内容包括承诺书、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和许可事项,排污单位“持证”可排污量、浓度等由核发环保部门确定。

地方两会聚焦生态环保

 


 

近期,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两会陆续开幕,政府工作报告纷纷出炉。其中,在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和主要领导人的表态中,生态文明、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等均受到重点关注。

河北省计划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实行全覆盖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下文简称《方案》),提出2018年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小城镇,力争全部启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2019年小城镇实现污水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70%。到2020年重点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小城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置。

北京将培育10家营收百亿环保企业

 


北京市近日发布《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培育10家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 龙头企业,培育10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十亿、在国内细分市场领先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带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意见》明确,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高端发展,做优高效节能产业、做大先进环保产业、做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做强节能环保服务业。同时,注重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上海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获批,总投资逾250亿

 


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由上海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日前全面启动。整治范围西自江苏省界,东至黄浦江,北起蕰藻浜,南到淀浦河,共855平方公里,涉及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工程将持续至2022年,总投资预计将达254.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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